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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销员培训和考试方案

来源 : 青岛海之圣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06-23 16:34:16作者:青岛海之圣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第一部分  直销培训的主体

第一条  直销培训的执行机构
青岛海之圣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之圣公司”)的获牌以后的直销培训执行者是总部的培训主管部门。
第二条  直销培训的对象
直销员的招募和培训是青岛海之圣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市场开拓和建设的重要环节,海之圣公司将根据《直销管理条例》的要求,负责对所招募的直销人员进行直销培训。直销员参加海之圣公司的各种业务培训全部免费。
第三条  直销培训员
海之圣公司的直销培训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海之圣公司的正式员工;
二、在海之圣公司工作一年以上;
三、具有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和相关法律、市场营销专业知识;
四、无因故意犯罪受刑事处罚的记录;
五、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符合以上条件的培训人员,将由公司向其颁发按照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式样所印制的“直销培训员证”。直销培训员必须按《直销培训员行为守则》的有关规定从事培训工作。同时海之圣公司定期依法将取得“直销培训员证”的人员名单上报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将该名单在政府网站上公布。
 

第二部分  直销培训的内容

海之圣公司对所招募的直销员进行免费的业务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者才能上岗。
第四条  直销员基础业务培训和考试内容
一、法律法规类
(一)《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学习两个条例及配套实施细则,确保直销行为规范、合法,坚决与传销行为作斗争;
(二)《合同法》:学习掌握合同法的有关内容,明确权利义务;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了解法律相关规定,维护自身及他人的合法权益;
(四)《产品质量法》:从法律的高度提升对产品质量重要性的认识;
(五)《反不正当竞争法》:了解正当的竞争行为,自觉维护市场秩序;
(六)《个人所得税法》:学习税法,自觉纳税,履行公民应尽的义务。
    二、公司介绍类
系统介绍公司各方面现状及其从事的健康产业以及诚实守信、合法取酬的事业观、企业远景、行为准则与企业的社会公民角色等。
三、产品介绍类
学习、了解公司海洋生物健康产品的原理、特征、使用方法等,并通过对产品的介绍演绎健康观念以及与产品有关的医学保健知识。
    四、市场营销类
(一)市场营销概论:学习了解市场营销学的基础理论,了解“消费者行为”、“营销机构行为”等的基本概念;
(二)海之圣营销:学习了解海之圣公司直销方式的基本原理和薪酬、奖励制度;
(三)销售的流程与技巧:系统学习掌握进入直销事业后的运作技巧和系统流程,包括结识顾客、沟通消费者、产品介绍、确认需求、成交等各个环节的技术。
    五、行为规范类
《直销员行为守则》:学习掌握行为直销人员的行为范畴,提升其从业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平,提示直销风险等。
经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由海之圣公司颁发按照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式样所印制的直销员证,与公司签订产品推销合同后方可以海之圣公司直销员的身份从事直销活动。
 

第三部分  严格培训管理,维护社会秩序

第五条  海之圣公司在进行直销员业务培训活动中将严格遵循《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及其它相关细则的规定,时刻警惕和坚决杜绝下列任何情形的出现和发生:
一、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侵害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破坏民族团结、煽动民族分裂;
三、宣扬迷信邪说、色情、淫秽或渲染暴力、侵害人民身心健康;
四、扰乱治安交通秩序和社会生产生活秩序;
五、对直销产品进行夸大、虚假宣传、贬低其他同类产品,强制购买产品;
六、对直销员的报酬进行过分渲染;
七、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活动。
第六条  公司不以任何名义安排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组织直销业务培训或考试。
第七条  公司不以召开研讨会、激励会、表彰会等形式变相对直销员进行培训。
第八条  海之圣公司在每月15日前将本公司上一个月取得《直销培训员证》的人员名册,通过青岛市商务局向商务部备案。未经备案的人员,不得对直销员开展培训。
第九条  直销培训员持证上岗。直销培训员在进行培训活动时,应佩戴《直销培训员证》。
第十条  直销培训员只能接受本公司指派进行培训。
第十一条  海之圣公司将于直销培训或考试活动前7日将培训或考试计划(包括培训时间、具体地点、内容、人数及直销培训员、培训资料和考试时间、地点、人数)在企业中文网站上公布。
第十二条  海之圣公司对每期直销培训讲授内容进行录音或录像,并完整保存所有直销员考试试卷。这些录音、录像资料、直销员考试试卷存档保管期至少3年。
第十三条  每年1月底前海之圣公司将上一年度举办的直销培训及考试情况通过青岛市商务局、青岛市工商局报国家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备案。备案内容包括:上一年度培训期数(每次培训时间、地点、参加人数、直销培训员、培训资料的名称)、上一年度举办考试次数(每次考试时间、地点、试卷、参加人数、合格人数)。
第十四条  海之圣公司将严格执行《直销员业务培训管理办法》,自觉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青岛海之圣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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